《重慶市烈士紀念設施分級保護管理辦法》(渝府辦發(fā)〔2022〕76號,,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fā),。為便于社會公眾廣泛知曉《辦法》內(nèi)容,,正確理解執(zhí)行,,現(xiàn)對相關政策作出如下解讀: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相繼出臺,,對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保護和管理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要求各地完善分級標準和申報審核公布程序。目前,,我市烈士紀念設施,,按類型劃分:共有烈士陵園118個。陵園內(nèi)外共有烈士墓1861座,,紀念碑173個,,紀念亭19個,紀念塔8個,,紀念堂2個,,紀念館22個,骨灰堂2個,,英名墻20個,,紀念塑像67個,紀念廣場32個,,舊址,、碑林等其他紀念設施12個。按保護級別劃分:共有烈士紀念設施908處,,其中,,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6處,省級烈士紀念設施5處,,縣級烈士紀念設施30處,未確定保護級別的烈士紀念設施867處,。亟須制定出臺相關制度,,規(guī)范烈士紀念設施修繕、保護和管理,,充分發(fā)揮烈士紀念設施褒揚英烈,、教育后人的作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牽頭起草了《辦法》,。
二,、《辦法》的主要內(nèi)容
《辦法》是做好我市烈士紀念設施分級保護,、等級評定等工作的基本依據(jù),對加強全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提升宣傳教育功能,,傳承和弘揚英烈精神等具有重要作用。
《辦法》分四部分,,共13條,。
第一部分(1—3條),對制定《辦法》的目的和依據(jù)進行了說明,,對適用范圍進行了界定,,對規(guī)劃和經(jīng)費提出了要求。一是烈士紀念設施,,是指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為紀念緬懷英烈專門修建的烈士陵園,、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等設施,。二是烈士紀念設施應當納入當?shù)貒窠?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將保護管理和維修改造經(jīng)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二部分(4—9條),,對烈士紀念設施分類級別,、申報評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評定標準,、評定程序)等進行細化明確。一是申報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的,,按照《烈士紀念設施管理辦法》執(zhí)行,。二是市級烈士紀念設施評定,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實地考察和評審,。三是區(qū)縣級烈士紀念設施的申報條件和評定標準,,由區(qū)縣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部分(10—12條),,對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或管理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應當提出劃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的方案。烈士紀念設施應當設立保護標志,。二是區(qū)縣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應加強零散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管理,。三是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nèi)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
第四部分(13條),對施行時間進行了規(guī)定,明確自2022年8月6日起施行,。
三,、專業(yè)名詞解釋
《辦法》涉及的專業(yè)名詞解釋如下:
烈士紀念設施,是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紀念緬懷英雄烈士專門修建的烈士陵園,、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墻,、紀念堂館,、紀念碑亭、紀念塔祠,、紀念塑像,、紀念廣場等設施。
保護單位是各級黨委和政府設立的專門管理,、保護烈士紀念設施,,弘揚烈士精神的事業(yè)單位,其主要職責是管理好,、保護好烈士紀念設施,,開展各種形式的紀念先烈活動,為人們提供莊嚴肅穆的瞻仰,、憑吊烈士的良好場所,,并為廣大群眾瞻仰、憑吊烈士提供相應的服務,。